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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23-02

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为: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说明和报告并制作认股书、定价方案、变更登记并公告。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一、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1、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1)新股种类及数额;  (2)新股发行价格;  (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2、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3、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二、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满足哪些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当前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当前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的相关知识内容,发行新股也是股票的一种,在向公司购买股票的时候应该了解自己需要怎样的股票进行选择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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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东如何行使自己的分红权利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那么您知道公司的股东如何行使自己的分红权利呢?  一、公司的股东如何行使自己的分红权利呢?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一)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二)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三)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公司当年有利润;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  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 现金分配方案 或2/3 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二、股东的分红权  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由于股东大会的表决实施资本多数决的原则,所以,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为大股东变现或操作股价的工具。在公司运作中,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但却以各种理由不正当的拒绝向股东派发盈余,从而引发的纠纷。  3、股东的盈余分配权(股东分红权)诉讼救济途径:  当公司具备上述的利润分配条件,股东可以依法提起盈余利润分配诉讼;当公司过分提取任意公积金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东的盈余分配权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资本多数决滥用,股东大会决议侵犯股东正当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撤销之诉或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确认之诉,同时请求分配股利。  三、股东分红怎么分  股东分红的方式是,股东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如果全体股东对分红办法另有约定的,可按其约定分取,例如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只要约定是合法的,可以按约定办理。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公司的股东如何行使自己的分红权利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公司股东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派发新股、转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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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等。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形是公司进入破产,作为被执行人已实际上破产但不申请破产,不能清偿债务又延长股东出资期限。  一、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提醒你,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形是什么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三种情形:  1.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已实际上破产但不申请破产的;  3.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又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三、股东出自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不履行好出资义务时的违约: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从股东不履行好出资义务,应对其他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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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可以向内部的股东转让,也可以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内部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可以向第三人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有以下几种形式:  1.内部转股  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二、股东已经退出还需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已经退出一般是无需承担公司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提醒,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3.工业产权出资。提醒,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  4.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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